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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丢了怎么办?增值税专用发票丢了怎么办?
<p>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果普通发票丢失,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操作:</p><p>1、如果是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该在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p><p>2、如果是开具发票的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p><p>3、如果是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该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替当做原始凭证。</p><p><strong>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怎么办?</strong></p><p>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发货票中的一种,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我们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处理:</p><p>1、发现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后,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填写相应的报告表。</p><p>2、在税务机关的指导下,我们需要在指定的报刊或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该发票已经遗失,并注明发票的相关信息,如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和销售方信息等。</p><p>3、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与发票丢失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等。</p><p>4、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你可以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补办手续,取得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p><p>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三联,包括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p><p>如果丢失的是发票联或抵扣联,可以将另一联作为记账凭证,并将复印件留存备查。</p><p>如果发票联和抵扣联都丢失了,但之前已经认证相符,那么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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