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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不征税发票,是否要登报声明并办理挂失手续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因此,丢失不征税发票,也需要登报声明并办理挂失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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