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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陈凯歌登报道歉

1月8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在《法制日报》登了一则公告,原来陈凯歌导演曾在自己的书《我的青春回忆录》中涉嫌毁谤邱路光而被对方告上法庭,经过审理之后,法院判决陈凯歌在《法制日报》、《北京晚报》、《作家文摘》向原告邱路光书面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然而陈凯歌在规定时间内据不履行法院判决,于是原告邱路光向法院申请执行。此事在网络上发酵,造成了不小的影响。


陈凯歌作为知名导演照样会打败官司,可见法制建设的确是越来越公平了,事实面前,有法可循。而陈凯歌作为知名导演,理应在知法守法上为公众做出正面的正确的表率,期待陈凯歌能够履行法院判决的义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算是明星也没有特权。


不过,陈凯歌在回应官司纠纷时已经表示,此前不知情,现在已在履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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