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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登报声明的作用

  遗失登报有声明以下几个作用:

  1、遗失者按法律规定刊登声明之后,即推定社会上不特定的所有人都应当知道该证无效,登报作废是以较广泛的传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示声明内容;即解除了遗失者的社会责任;通俗来讲,就是他人再冒用该证而产生的各种后果,对该被丢失证件在公示后被人使用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承担责任;

  2、补办部门要求法律上必须先确定丢失者所丢失的证件或证明已经在法律上无效,这个过程需要挂失进行登报声明;

  3、遗失声明一般要求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才有效,网络发布是无效的,不具有遗失声明的法律效力。

  有些部门要求必须进行登报公示之后才可补办,而且有些还特别要求登报声明60天之后无人提出异议之后才给予补办,这个根据不同证件的声明有不同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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