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丢失,登报挂失需要哪些资料?如实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向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根据规定,在申请材料和其他材料上加盖公章或签名(如果属于复印件,则在空白处标明内容与原件一致),以表示对申请材料和所列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1.补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许可证(补办)登记表》; 3.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提交遗失公告材料; 收费标准:无收费或只收工本费。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损坏的,应当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补办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食品生产许可证遗失的,申请人应当在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站或者其他县级以上主要媒体上提交遗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生产许可证损坏的,应当提交损坏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符合要求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补发。因遗失而损坏补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发证日期和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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