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司进行登报公示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最新《公司法》规定,当公司所属人注销公司申请开始后,需要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公司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公告。 一、公司注销如何进行登报公示: 1、找公开发行的地市级以下的报纸并联系; 2、提前准备企业营业执照,股东会议决议,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原材料; 3、一般报社都会给登报的模板,按照格式编辑好登报内容,挑选登报时间即可; 4、登报公示满45天之后,在注销完税收,就可注销企业营业执照。 二、不需要登报公示的简易注销公司满足的条件: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以下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三、这些公司不适合做简易注销需要登报公示: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公司登报是为了更好地告之社会发展公司将要停止经营,与此同时也是告知债权人立即来申请债务,一旦公司注销结束,将不担负一切义务,一般情况下,公司注销登报公示是不能省略的,但是如果是“简易注销”,也就是说,如果要进行注销的企业,符合简易注销的条件,就不必进行登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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