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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报挂失去哪里办理,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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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登报挂失的

个人:准生证、出生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名证、三方协议、工作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

各类资质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会计证书、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等)。

企业等:公章遗失(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章、法人私章)、清算公告、减资公告、法院公告、个人营业执照遗失、各种票据遗失、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提单遗失公告等。

自愿选登

身份证、户口簿、驾照、驾照、婚姻登记证(包括结婚证、离婚证)、银行卡、离休证、退休证、宠物证等。为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纠纷,失主可自愿登报。

登报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营业执照遗失

1.发布丢失的内容加盖公章的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遗失

1.发布丢失的内容.加盖公章的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遗失

1.发布丢失的内容.加盖公章的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四)清算公告、减资公告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加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清算公告或减资公告

3、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五)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发票专用章、法人专用章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身份证原件、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及股东签署的承诺书或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

(六)开户许可证遗失

1、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份

2.发布丢失的内容.加盖公章的经办人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非法人亲自办理需提供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七)个人证件遗失(台胞证、会计证、职业资格证、检查员证、保险代理资格证等个人证件)

1、本人带身份证复印件1份

2、遗失证明的复印件1份

1.登记声明:首先需要到工商局申请挂失补办,然后到当地工商局指定的省市报纸上登记,声明无效(挂失),然后携带登记报纸等企业资料补办营业执照。

2、工商局补办营业执照

补办营业执照要带的材料有: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补发申请书》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股东大会关于补发营业执照的决议一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1.一般情况下,只要找到当地政府机关的报告,就可以发表遗失声明,但有的会指定为省市,要提前向补办机关询问。

2.报纸声明需要先证明,那些丢失的证件是你的,是属于人。需要提供一些相关信息,如身份证等个人证件丢失,需要有以前的复印件,或户口簿。

3.对公众,需要丢失证件本身的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

4.到报社核实身份信息后,会给出填写固定格式的丢失信息的表格,即报纸声明的内容。注意填写正确。

5.报纸登记后,可以在报纸上找到相关内容,拿着报纸到相应的机关单位补发证件。

6.报摊可以买到报摊,如果找不到报摊,到报社前台也可以要一份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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